事项名称: |
社会保险验证和换证 |
设定依据: |
《社会保险法》(主席令2010年第35号);《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999年第1号)《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暂行办法》(石政办发[2008]75号);《石家庄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项目实施意见(试行)补充意见》(石政办发[2011]16号)文件 |
申请条件: |
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办机构办理验证和换证手续 |
办理材料: |
1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;
2、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;
3、机关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携带的其他资料。
|
办理流程: |
1、经办机构审核材料
2、加盖验证专用章,并进行验证登记
3、收回原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换发新证
|
表格下载 |
社会保险登记表 |
受理部门: |
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市直处 |
办理地点: |
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,市政府西配楼402室。 |
办理时间: |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
上午:9:00-12:00
下午:14:00-17:00
周六、日休息
|
联系电话: |
(0311)86688692 |